YC004A01Y_硼砂_50次_仪器配套_20250911.pdf
食品中硼砂速测试剂盒(仪器配套试剂)使用说明书
产品编号:YC004A01Y
【简介】
由于硼砂具有增加食物韧性、脆度及改善食物保水性及保存度等功能,食品中添加硼砂能够达到令人满意的感官性状及口感。长期食用硼砂会在体内不断蓄积,严重影响人体消化道酶类发挥作用,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,引起食欲减退、消化不良,抑制营养素吸收。另外,食入1-3克的硼砂即可引起食物中毒。
【检测原理】
食品中的硼砂经过提取,与检测试剂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,用检测仪在410 nm测光度,在一定范围内吸光度与含量成正比
【检测对象】
面条、腐竹、米粉、粽子、肉丸、凉皮、肉制品等
【技术指标】
检测下限:5 mg/kg
【需自备的工具】
料理机/均质器、天平(0.1-100g)、水浴锅、10 mL离心管
【试剂盒组成】
序号 | 规格 组成 | 50 次/盒 |
1 | 试剂A | 1瓶 |
2 | 试剂B | 1瓶 |
3 | 试剂C | 2瓶 |
4 | 说明书 | 1份 |
【样品测定】
1准确称取粉碎均匀的样品1.0g于离心管中,加水至5 mL刻度线后剧烈震荡1分钟,静置10分钟取上清作为待测液,若不澄清可用滤纸过滤(或离心)。
2取上清液0.2 mL于离心管中,取0.2 mL纯净水于另一离心管中作为对照管,加入试剂试剂A 0.6 mL后混匀,在40℃恒温水浴中加热10分钟,取出后加入试剂B 0.5 mL,再在40℃恒温水浴中加热20分钟后取出,加入试剂C 4 mL,静置5分钟后,将此溶液转入比色皿中,以对照管作为对照,上机测试。
【判断标准】
我国《食品卫生法》和《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》,明令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用的检测液对皮肤均具有不同程度的伤害,使用时请做好防护。不慎沾到皮肤应立即插干并用大量水冲洗。
2、检测试剂需阴凉处避光保存,冰箱25℃保存最佳,取出后放至室温再使用,若有固体析出可40℃加热溶解后使用
3、本产品仅用于初筛,最终结果以国家相关标准方法为准。
【保存条件及产品有效期】
1、保存条件 室温避光保存
2、产品有效期 12个月
